目前分類:邁向成功過程實錄 (17)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成立FB粉絲頁後第一步,找到我的第一位粉絲!

進入正題之前先哈拉一下

最近差點就趕不上副業進度了,人生真的旁枝末節的事情太多

調整心態後繼續出發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定位是未來的基礎

利用大概一個月的時間將自己可以拍賣的二手品賣一賣

目前資本大概已經來到8000多元了

基本上離我說的資本1萬創業已經不遠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所有事情沒有起步就一直完美,必須不斷調整,不斷改進

我必須承認

這幾天我部落格完全失守

邁向成功過程實錄本來是每天要記錄的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能解決別人認為無法解決的事情,才能脫穎而出

邁向成功過程實錄因為講求的是真實紀錄所有我做過的事

所以有時候內容會偏離部落格宗旨很多

我的部落格是以勵志心理為主要架構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寫部落格應該以紀錄的心情執行,而非為點閱與流量而創作

這幾天突然被部落格點閱率遷魂..

明明當初紀錄邁向成功過程實錄就是抱持著純紀錄的心態

紀錄創造成功的整個過程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任意修改標題會影響自己文章被Google收錄

我的文章到目前為止點閱率是零

雖然說剛開始寫部落格就是一定會這麼慘

但不知道真的慘成這樣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產品好不好賣,看這三個點就知道

製作實錄已經到第11天了

當然對整個目標而言,11天根本是滄海一粟

今天主要的成果大概就是有收入了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速度快,空間無限,免註冊,免費!!太佛心了

要在網路拍賣或者要貼照片,

免不了要上傳圖片照片到網路空間

我在拍賣上之前用其他免費圖片空間常常出現的問題是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對於創業別問要投資多少,而要問自己有多少資本

這是我在做這一系列邁向成功實錄前就已經設定好的問題

所以在這篇中就已經設定好了

用最少資源獲取最大利益的策略【Day3邁向成功過程實錄】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免費又超有質感的Logo線上製作!

還記得製作這實錄的初衷嗎?

就是要以平凡人的角度

省錢省時方式達到月收入10萬!!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要做網拍最好先從零成本做起

理由有三:

1.無壓力:多說的,沒有資本壓力就等著賺,可以是所有創業者的夢想

2.試水溫:在無壓力的情況下,了解網路市場,未來要投入資金才能精準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做任何事情想成功不能只靠熱情,而是要靠習慣力

這個周末真的忙翻天了,但是我堅持的副業仍然沒有因為忙碌而疏忽

現在是晚上11點24分

我還是拖著疲累的身軀來寫下今日進度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在網路上做什麼都能賺到錢,但要賺得多可就是一門學問了

我考慮了很多網賺項目,要達最終目標月入10萬的方法

上google找了網賺,林林總總方法一堆

我排除了賺小錢的方式,例如: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要用網路賺錢,流量是關鍵,Google search console驗證與Sitemap提交是基本技能

因為要達到月入10萬的目標,我的功課真的很多

除了跟大家報告實錄進度外

我也說過每天做過的事情都會記錄在這上面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就是要打破小資族無法創造大財富的觀念

在實錄Day2提過

我評估現有資源與時間金錢要達到月淨入10萬。

這麼高的目標我投入的成本應該要很高才是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月收淨利達10萬 將是實錄結束的一天

對副業來講,這目標訂得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是的,我想多數人都是一樣的想法:癡人說夢話

副業月淨利可以達10萬,那很多人都可以自行創業不必上班了

文章標籤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是一個重大決定我要真實紀錄從平凡到非凡的過程

我在Youtube有一個頻道叫做"意凡能力Efanlearning"

初衷是要把我所看所聽所學分享到視頻上。

從這頻道字義上解釋

Jaly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